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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维信息: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11-01  

						  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19-077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
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宋鹰先生的告知函,宋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减
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宋鹰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宋鹰             132,033,205                   11.99%


    上述所持股份均为非限售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宋鹰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2,015,33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宋鹰先生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
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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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限售承诺
    宋鹰先生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2)、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禁售期满之后,在其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宋鹰先生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自己在中国境内(包括香港、
澳门和台湾)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发行人的业务构成
竞争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经营、
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发行人有竞争或构成
竞争的业务;对于自己将来可能出现的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或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承诺在发行人提出要求时出
让自己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给予发行人对该等出资或股份的
优先购买权,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是在与独立第三
者进行正常商业的交易基础上确定的;承诺不向与发行人及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
业秘密;承诺赔偿发行人因自己违反本承诺的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
或开支。
    3、2015 年认购公司重组项目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限售承诺
    宋鹰先生承诺:认购的公司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
让;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如成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还将根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执行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履行的限售承诺。本次交易
实施完成后,如本人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拓维信息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约定。
    4、2016 年股份限售承诺
    宋鹰先生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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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承诺自 2016 年 01 月
14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鹰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上述股份目前均已经解除限售,不处于限售状态。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宋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
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宋鹰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宋鹰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