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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华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0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1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
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
料。2017年10月19日上午10:00至10:30,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徐州市民主路69
号(恩华大厦)14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丰收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
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
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
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
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2017 年 10 月 20 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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