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2018-07-03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62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462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8.99 元/股的价格向 4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86.8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为 2018 年 7 月 2 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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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王丰收 贾兴雷 钱晓琛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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