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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华药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7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权益(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提高中小投资者对
股东大会重大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刊登
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于2019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28日—2019年3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15:00 至2019年3
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徐州市民主南路 69 号恩华大厦 17 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彭生先生。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胡晓珂和崔岩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67人,代表股份548,606,224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比例为53.7840%。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9名,代表股
份524,643,5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3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23,962,7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492%。
    2、中小投资者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62人,代表股份28,287,3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7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324,6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42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23,962,7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49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股东大会,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胡晓
珂、崔岩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59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74,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1%;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59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74,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1%;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601,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83,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8%;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2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601,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83,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8%;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601,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83,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8%;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601,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83,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8%;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599,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81,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
    同意 546,464,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6%;反对 2,140,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1%;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45,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284%;反对 2,140,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52%;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19年度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293,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38%;反对 4,311,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59%;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74,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526%;反对 4,311,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41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59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74,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1%;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增加组成人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601,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83,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2,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601,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83,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2,500股,
                                           4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593,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7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1%;反对10,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孙彭
生先生、付卿先生、陈增良先生、杨自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4.1 选举孙彭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071,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3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52,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683%。
    孙彭生先生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2 选举付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5,719,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00,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951%。
    付卿先生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3 选举陈增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5,719,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00,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949%。
    陈增良先生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14.4 选举杨自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5,719,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00,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947%。
    杨自亮先生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5选举孙家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5,719,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00,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947%。
    孙家权先生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吴永和、
王广基、孔徐生先生、张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5.1 选举吴永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52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08,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48%。
    吴永和先生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2 选举王广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527,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08,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48%。
    王广基先生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3 选举孔徐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6
    同意547,52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08,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48%。
    孔徐生先生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4 选举张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52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08,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48%。
    张雷先生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王丰收先生、贾
兴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16.1选举王丰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52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08,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48%。
    王丰收先生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6.2选举贾兴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52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08,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48%。
    贾兴雷先生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钱晓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9年2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9-004)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7
    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胡晓珂、崔岩瑛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于2019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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