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东 南: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2017-07-28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7-06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通
知,获悉大东南集团被司法冻结的无限售流通股共计 10,461,400 股股份已解除
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大东南集团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于 2017 年 7 月 7 日被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
法院司法冻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17-053 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 527,551,692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8.09%。其中:质押 510,301,6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7%,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的 96.73%。司法冻结 167,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0%,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31.70%。
公司将密切关注其余股份司法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
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