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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 东 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7-09-26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7-08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

函【2017】第 51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会同控股股东浙江大

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

实,按照要求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

    根据你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你公司控股股

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股份为 52,755.17 万股,占你公司总股

本的 28.09%,其中质押你公司股份 51,030.16 万股,占其持有你公司股份的

96.73%;司法冻结 1,725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3.27%。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自查并列表逐笔说明上述

质押及冻结的具体情况,上述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为降低风险所

采取的措施。

    回复:

         一、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质

押、冻结公司股份情况

    大东南集团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质押、冻结股份明细情况公司已在临时报

告中做出披露,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5 月 26 日、7 月 11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2017-037、2017-053)。2017 年 6 月 30 日至今,大东南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被质押、冻结的情况发生了部分变化,公司已依据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7 月 28 日、8 月 29 日、8 月 30 日、9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2017-062、2017-072、

       2017-073 、 2017-078 )。 截 至 目 前 , 大 东 南 集 团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数 为

       527,551,6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09%。其中:质押 510,301,61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7.1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96.73%;司法冻结 167,25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8.9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31.70%。质押、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一大股   质押/司法冻结股   质押/司法冻结日                                  占其所持股
股东名称                                                             质权人/司法冻结执行人
             东及一致行动人      数(股)             期                                          份的比例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
大东南集团         是           48,540,000        2016.11.30                                       9.20%
                                                                              支行
大东南集团         是           40,170,000         2016.7.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61%
大东南集团         是           50,600,000         2015.4.2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9%
                                                                  德清元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大东南集团         是            3,890,214         2017.3.29                                       0.74%
                                                                            限合伙)
大东南集团         是            4,000,000         2015.9.24                 陈黎明                0.76%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 浙
大东南集团         是           17,250,000         2017.1.16                                       3.27%
                                                                        0102 民初 5609 号
大东南集团         是           101,640,000        2015.5.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7%
                                                                  德清元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大东南集团         是           20,000,000         2017.1.5                                        3.79%
                                                                            限合伙)
                                                                  德清厚道泰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大东南集团         是           30,000,000         2017.1.20                                       5.69%
                                                                          (有限合伙)
大东南集团         是           44,000,000         2016.7.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34%
大东南集团         是           92,960,000         2017.1.25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62%
大东南集团         是           100,000,000        2017.6.28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18.96%
大东南集团         是           50,000,000         2017.7.10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9.48%
                                                                  杭州富阳来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大东南集团         是           10,461,400         2017.5.8                                        1.98%
                                                                          (有限合伙)
                                                                  宁波厚道信知投资合伙企业(有
大东南集团         是           33,000,000         2017.8.28                                       6.26%
                                                                            限合伙)
大东南集团         是           10,000,000         2017.9.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0%
大东南集团         是           11,000,000         2017.9.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9%
大东南集团         是           10,040,000         2017.9.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0%
    二、大东南集团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的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大东南集团质押及冻结股票均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其中,大东南

集团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质押给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92,960,000 股本公司

股票曾接近平仓线,大东南集团已于 2017 年 4 月及时补仓 1,614 万元。除此之

外,截至目前,大东南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

    截至目前,大东南集团的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地良好,资金周转正常。大

东南集团创建四十余年来,一直坚持诚信、合法经营,从未发生拖欠税款、银行

借款或利息的情形,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口碑。大东南集团表示,若未来公司股

价出现较大下滑,导致出现平仓风险的,其将通过追加股票质押保证金、提前回

购等方式积极应对,确保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稳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大东南集团降低融资风险,确保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

未来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