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东 南:关于政府收储土地的公告2017-11-13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7-10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收储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根据余杭区《切实做好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余政发【2008】66
号)文件精神,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余杭开发区”)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科”)于近日签署《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余杭开发区拟收储杭州高科位于开发区胡桥社区
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证面积为 132611.3 平方米,协议分割收回面积为
111340.61 平方米,余杭开发区向杭州高科支付收储补偿费 101,987,998 元。
2、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土地收储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概况
国家级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 1993 年,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
2015 年 11 月与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两区合并”,实现整合提升。作为杭州工
业发展的重要基地,开发区拥有国家级企业孵化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
及全省唯一的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首个智能制造示范基地。
1
余杭开发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杭州高科位于开发区胡桥社区,2006 年 1 月 5 日取得国有土地
使用权证,土地证编号为杭余出国用 2006 第 102-12 号,面积 132611.3 平方米,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2052 年 12 月 15 日。本次分割收回面积为
111340.61 平方米,四至范围以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确认的红线图为准。该宗分割
收回土地账面原值为 3,369.02 万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
2,469.08 万元。
上述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内容
1、定价依据及成交金额:该宗土地收回的补偿款以浙江博南土地房地产评
估规划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总计款项人民币 101,987,998 元(壹亿零
壹佰玖拾捌万柒仟玖佰玖拾捌圆)。
2、支付方式:余杭开发区应在协议签订后,及时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
分局申请不动产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
款项。
3、若该土地因存在抵押或者查封情况,导致无法办理注销登记的,则余杭
开发区有权解除协议。
4、余杭开发区负责地块分割红线上的围墙建设。
5、协议生效: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自不动产变更/注销登记完成后生效。
2
五、涉及本次土地收储的其他安排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也不存在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本次土地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收回部分资金,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公
司发展战略,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预计可增加净利润 7,730
万元左右。对 2017 年度业绩的影响视收储补偿款到账的时间予以确认,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政府收储土地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