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8-00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科火字【2017】 201 号文件批复《关于浙江省 2017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浙江大 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了浙江 2017 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3001708。虽然公司已获得国家 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复,但目前尚未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 公司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