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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南: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8-16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8-08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科”)、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融资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年化贷款利率基准利率 4.35 上浮 25%执行。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 年 6 月 8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城西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黄飞刚

    5、注册资本:1,878,360,100 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塑料薄膜、塑料制品、锂电池离子隔离膜的生产、销售,光学

薄膜、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等新能源的研究开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

见外经贸部门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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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3,319,199,857.36      3,313,784,111.66
负债总额                         1,110,269,037.96      1,098,087,037.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63,229,561.56      2,169,687,228.59
营业收入                          291,382,873.07       1,048,515,722.23
利润总额                           -6,468,594.65       -574,264,624.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57,667.03       -567,593,106.64

     8、担保双方关系:杭州高科、宁波万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名称: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

司

     3、债务人名称: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4、债权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相应合同条款:担保具体金额及担保期限将根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

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年化贷款利率基准利率 4.35 上浮 25%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高科、宁波万象的母公司,公司对其具有

绝对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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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且本公司资信状

况良好,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本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

次本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

业务发展。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是基于公

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

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本

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全资子公司累计为本公司担保总额为 3.1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14.5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

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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