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南:控股股东管理人关于破产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9-02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管理人关于破产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
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收到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诸暨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自 2018
年 10 月 16 日起对大东南集团进行重整,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大东南集团管理人。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管理人关于破产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17)。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管理人关于破产重整延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上午在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管
理人将依据《重整计划(草案)》和《投资者引进方案实施办法》,加快推进投
资人招募工作。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大东南集团债权人申请的重整范围不包含上市公
司,公司与大东南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大东南集团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告知上市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