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华 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3-24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新华都
股票代码: 002264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风香
住所和通讯地址:山东省夏津县城区栗庄街 30 号
一致行动人:倪国涛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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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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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新华都拥有权益股份
的情况………………………………………………………………………………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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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新华都 指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郭风香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指 郭风香、倪国涛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新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权益股份比例低
于 5%。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股票 指 公司每股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
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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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郭风香女士
姓名:郭风香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2423xxxxxxxxxxxx
通讯地址:山东省夏津县城区栗庄街 30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倪国涛先生
姓名:倪国涛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2423xxxxxxxxxxxx
通讯地址:北京市亦庄嘉创二路 55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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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新华都拥有权益
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新华都 17,882,809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23%。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根据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或减持其在新华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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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风香女士持有新华都人民币普通
股 17,882,80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84,563,880 股的 2.6123%,其中限售股
为 10,022,75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860,05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
行动人倪国涛先生持有新华都人民币普通股 16,335,227 股,占公司总股本
684,563,880 股的 2.3862%%,其中限售股为 8,392,00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943,218 股。
综上,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新
华都 34,218,03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84,563,880 股的 4.9985%。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新华都权益的股份比例低于
5%,不再是新华都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
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风香女士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
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倪国涛先生持有的上市公
司股份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具体详见 2017 年 10 月 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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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2018 年 3 月 23 日)前 6 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买卖新华都股票的情况如下:
成交数量 交易均价
月份 买入/卖出 交易方式 股份性质
(股) (元/股)
2017 年 8 月 未交易 - - - -
2017 年 9 月 未交易 - - - -
2017 年 10 月 未交易 - - - -
2017 年 11 月 未交易 - - - -
2017 年 12 月 卖出 集中竞价 无限售流通股 6,749,500 11.08
2018 年 1 月 未交易 - - - -
2018 年 2 月 未交易 - - - -
2018 年 3 月 卖出 集中竞价 无限售流通股 2,071,100 10.5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
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未披露中
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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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新华都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七层
联系人:杨秀芬
联系电话: 0591-87987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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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郭风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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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倪国涛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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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
所在地
股票简称 新华都 股票代码 002264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郭风香 义务人注 无
册地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
减少 √ 有 √ 无 □
变化 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东 公司实际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选)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6,703,409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3.90%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后数量:17,882,809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后持股比例:2.6123%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变动后数量:34,218,036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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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不适用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不适用
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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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郭风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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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倪国涛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5
(本页无正文,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郭风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6
(本页无正文,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倪国涛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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