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具体修 订如下: 原条款 拟修订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9,131,380 元。 684,563,880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89,131,38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 684,563,88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 民币普通股(A 股)。 民币普通股(A 股)。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志国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