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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富控股: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6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黄俊女士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半年
报摘要见 2017 年 8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见 2017 年 8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