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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富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11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12 月 4 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10 人,实际参加董事 10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
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浙江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格睿”)40%
股权以人民币 26,4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尚一集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
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浙江格睿的股权下降至 11%,公司不再将浙江格睿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浙江格睿则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
布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5
年 1 月收购浙江格睿 51%股权中涉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公司将成为浙江格睿参股股东,不再享有控制权。公
司将终止肖礼报、颜春、赵秀英、武桦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
议》中,关于 2018 年、2109 年的业绩承诺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
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描述。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