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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富控股: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
披露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
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
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交易方案
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发出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复牌。

    现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工
作正在稳步推进中,交易双方正就方案细节进行协商论证。2019 年 4 月 26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意向金协议>的议案》。
同日,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之一胡显春签署了《意向金协议》,为进一步确保上
述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向胡显春支付人民币 15,000 万元作为公司向胡显春
购买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40%股权的意向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
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
案。上述方案还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批准及核准。
此外,本次交易因预计可能达到《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需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
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
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公司董事会将每三十日发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
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