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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天然气: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2018-03-02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1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
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陕西

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第二十六条关于中小投

资者的规定执行。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

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public@shaanxigas.com

    互动电话:029-86156198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 日 14:30 在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 11 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谦益先生因公务原

因无法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方嘉志先生主持会议,公

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分

别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3 月 1
日上午 9:30-11:30 时,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2 月 28 日下午 15:00 时至 2018

年 3 月 1 日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718,193,451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81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717,919,44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56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74,006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0 人,代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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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表决权股份 1,662,99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5%。

    (六)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相

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6,705,32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8%;反对 1,468,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4%;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4,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5151%;反对 1,468,1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8.2822%;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974,3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5%;反对 199,1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3,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3
东所持股份的 86.8246%;反对 199,1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727%;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2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932,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6%;反对 261,1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1,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4.2870%;反对 261,1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5.7009%;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932,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6%;反对 261,1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1,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4
东所持股份的 84.2870%;反对 261,1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5.7009%;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铜川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铜川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双方的关联关系为

同一母公司,该事项关联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15,650,588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2,323,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1%;反对 199,1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

弃权 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3,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6.8126%;反对 199,1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727%;弃权 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4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双方的关联关系为

同一母公司,该事项关联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5
615,650,588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2,323,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1%;反对 199,1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

弃权 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3,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6.8126%;反对 199,1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727%;弃权 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4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安中民燃气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7,974,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5%;反对 199,1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

弃权 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3,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6.8126%;反对 199,1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727%;弃权 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4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6
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追认及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017 年度关联交易追认

    表决结果:同意 717,974,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5%;反对 199,3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3,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6.8126%;反对 199,3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848%;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2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 717,974,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5%;反对 199,3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3,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6.8126%;反对 199,3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848%;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2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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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双方的

关联关系为同一母公司,该事项关联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 615,650,588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2,323,7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3%;反对 199,1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3,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6.8246%;反对 199,1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727%;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2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小洁、靳文静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陕西永嘉信

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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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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