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士 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4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7-035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
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
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
项目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
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及
修改财务报表列报,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
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