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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 士 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7-049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2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15:00至2017
年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卫士通公司208会议
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成刚。
       6、会议的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名,代表
股份数为362,500,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405%。其
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名,代表股份数为45,642,82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45%。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名,代表股份数为
357,742,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72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名,代表股份数为
4,758,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6%。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62,500,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5,642,32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62,500,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5,642,82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61,016,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590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1,484,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浒、刘方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