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8-001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9,358,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233%,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39,358,74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6.623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中,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 息安全有限公司已承诺自2018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即2018年1月1 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持有的卫士通股份。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研究所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29号),成都卫士通信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士通”或“公司”)向中国电子科 技集团第三十研究所(以下简称“三十所”)发行22,840,031股股份、 向成都国信安信息产业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安”)发行 1,715,123股股份、向四川蜀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107,426股股 份购买相关资产,向三十所非公开发行10,887,02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此次发行的股份即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股份。2014年6月24日,四川蜀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四川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4 年12月10日,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216,261,673股。 2、201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16,261,673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为:2015年4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15日。本次权益分 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32,523,346股;四川发展持有卫士通限 售股份增至16,214,852股;三十所持有卫士通限售股份增至 67,454,118股;国信安持有卫士通限售股份增至3,430,246股。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电子科技 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90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和 成都国信安信息产业基地有限公司所持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877号),三十所 和国信安将其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187,763,992股和3,430,246股无 偿划转给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网 安”)持有。本次股份划转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432,523,346 股,三十所和国信安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国网安持有公司股份 191,194,238股,占总股本的44.20%,其中持有公司限售股份为 70,884,364股。中国网安已于2015年11月10日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 续。 4、2017年3月22日,公司向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网安、 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等7名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436,672股。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523,960,018股。 5、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523,960,018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为:2017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7日。本次权益分派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38,336,028股;四川发展持有卫士通限售 股份增至25,943,763股,中国网安持有卫士通限售股份(不包含2017 年3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限售股份)增至113,414,982股。 6、综合上述公司股本变动事项,四川发展、中国网安解除限售 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四川发展解除限售的股份为2014年12月取得的8,107,426股 公司股份,四川发展解除限售的股份=四川发展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8,107,426股)*2(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1.6(2016年年度权益 分派)=25,943,763股; 本次中国网安解除限售的股份是承接2014年12月三十所取得的 33,727,059股股份和国信安取得的1,715,123股公司股份,中国网安 解除限售的股份=三十所、国信安本次发行股份数量(35,442,182股) *2(2014年度权益分派)*1.6(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113,414,982 股。 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38,336,028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86,926,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3%。股本结 构如下: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86,926,684 34.23% 1、高管锁定股 1,269,264 0.15% 2、首发后限售股 285,657,420 34.0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1,409,344 65.77% 合计 838,336,028 100.0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2名: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涉及证券账户数 2个。 (一)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 份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和《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4-053)中,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情况如下: 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卫士通向其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四川发展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2、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的股份系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取得的。中国网安在国有股权无偿划 转时承诺,中国网安继承三十所及国信安的股份锁定期承诺,自卫士 通2014年12月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 项承诺。 (二)业绩补偿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有关业绩承诺 的约定,交易对方三十所、国信安、四川发展将以股份补偿方式对标 的公司盈利预测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盈利的差额以及期末减值额进 行补偿。根据拟购买的标的公司目前之盈利情况及对标的公司未来盈 利的预测,三十所、国信安、四川发展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 施完毕后三年标的公司可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 于以下金额: 单位:万元 补偿期间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三零盛安 1,500.40 2,226.72 2,739.61 标的公司 三零瑞通 1,499.70 2,197.96 3,076.19 三零嘉微 1,223.99 1,749.65 2,519.67 若在上述三个年度经审计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数不足上述承诺的, 甲方(卫士通,下同)应在其每个利润补偿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的 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交易对方,下同),交易对方应在接到 甲方通知后的30日内按以下方式补足上述预测利润与实际盈利的差 额(即利润差额): 甲方将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对乙方持有的一定数量甲方 的股份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甲方每年回购股份总数按照以下公式进 行计算: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 利润数)×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 和-已补偿股份数量。 乙方各主体需要补偿的股份数量根据其各自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中用于认购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的标的公司股权的相对比 例分摊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乙方某主体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乙方该主体在本次发行中以标的 公司股权认购的甲方股票数量÷乙方在本次发行中以标的公司股权 认购甲方股票的合计数量×需补偿股份数。 2015年11月13日,公司与三十所、国信安及中国网安就重大资产 重组中《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事项签订了《关于成都卫士通信 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三零盛安、三零瑞通、三零嘉微股 权之盈利预测补偿责任之承接协议》,上述协议约定,三十所和国信 安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的相关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中国网安, 由中国网安继续履行三十所和国信安在重大资产重组中作出的补偿 承诺。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5】 普字第90068号审核报告、中天运【2016】普字第90041号审核报告、 【2017】审字第90039 号附3号审核报告,三零盛安、三零瑞通、三 零嘉微2014-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数大于承诺利润数,完成盈利承诺,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补偿期间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三零盛安 1,592.38 2,382.74 2,842.62 标的公司 三零瑞通 1,858.22 2,355.13 3,284.93 三零嘉微 1,342.72 3,282.24 3,159.33 综上,三零盛安、三零瑞通、三零嘉微圆满完成了 2014-2016 年 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满足股份解锁条件。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39,358,7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6.6233%,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139,358,74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6.623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2名,涉及证券账户数2个。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股东证券账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全称 股份性质 户 份总数(股) 售数量 (股) 四川发展投 四川发展投 首发后限售 1 25,943,763 25,943,763 资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股 中国电子科 中国电子科 技网络信息 技网络信息 首发后限售 2 124,280,858 113,414,982 安全有限公 安全有限公 股 司 司 合计 150,224,621 139,358,745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流通前 本次变动 本次限售股流通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286,926,684 34.23% 139,358,745 147,567,939 17.60% 通股 1、高管锁定股 1,269,264 0.15% 1,269,264 0.15% 2、首发后限售 285,657,420 34.07% 139,358,745 146,298,675 17.45% 股 二、无限售条 551,409,344 65.77% 139,358,745 690,768,089 82.40% 件流通股 合计 838,336,028 100.00% 139,358,745 139,358,745 838,336,028 100.00%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 解禁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限售股解禁的 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卫士通本次部 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中,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 全有限公司已承诺自2018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即2018年1月1日起 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持有的卫士通股份。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0)。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