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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 士 通: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8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9-039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至2019
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卫士通公司208会议
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王忠海。
    6、会议的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名,代
表股份数为328,318,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631%。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8名,代表股份数为11,492,50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0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名,代表股份数为
316,827,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92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6名,代表股份数为
11,491,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07%。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911,4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76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406,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911,4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76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406,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911,4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76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406,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911,4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76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406,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911,4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76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406,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8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06,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541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
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8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406,98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
的 3.54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85,52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8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06,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541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84,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6.4535%;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52%;弃权 406,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84,926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535%;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52%;弃权 406,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3.541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浒、赵志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