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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 士 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1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9-070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下午14:4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12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卫士通公司208会议
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文胜。
    6、会议的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3名,代
表股份数为342,653,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730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32名,代表股份数为45,618,92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16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为
297,036,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316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0名,代表股份数为
45,616,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133%。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42,652,9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5,618,82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42,652,9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42,463,0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4453%;反对 82,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2404%;弃权 10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314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艳、钟晴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