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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邦服饰: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2018-10-19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 2018-043
债券代码:112193           债券简称:13 美邦 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代码:13 美邦 01、112193
   2、债券摘牌日:2018 年 10 月 23 日
   3、债权登记日:2018 年 10 月 24 日
   4、债券本息兑付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


   2018 年 10 月 25 日,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3 美邦 01”、“本期债券”)将期满五年。
根据《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和《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的有关条款规定,公司将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支付本期债券的
剩余本金及 2017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情况概述
   1、债券名称: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3 美邦 01。
   3、债券代码:112193。
   4、发行规模:人民币 8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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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债券期限: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 7.2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公司选择
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年利率仍维持 7.20%不变)。
   7、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起息日:2013 年 10 月 25 日。
   10、付息日: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0 月 25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10 月 25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1、兑付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的 10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初始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3、最新评级情况:2018 年 6 月 19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上
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8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
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13 美邦 01”的信用等级为 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2013 年 12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6、回售情况:本公司在 2016 年 9 月 2 日、5 日、6 日进行了本期债券回售
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
“13 美邦 01”的回售数量为 5,466,778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586,038,601.60 元
(包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 2,533,222 张。


   二、 本期债券兑付、付息情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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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
利率公告》,“13 美邦 01”的票面利率为 7.20%,每手“13 美邦 01”(面值 1,000
元)兑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72.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实际每手兑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57.6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兑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64.80 元。


   三、 本期债券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债券到期日
        1.债券摘牌日:2018 年 10 月 23 日
        2.债权登记日:2018 年 10 月 24 日
        3.债券兑付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


   四、 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
市规则》,本期债券将于到期前 2 个交易日摘牌,即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起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五、 本期债券兑付、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10 月 24 日(债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3 美邦 01”持有人。


   六、 本期债券兑付、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本金及付息。
   在本次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本期利息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
金及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兑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
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七、 关于本次债券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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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
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
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
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
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 本期债券兑付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佳佳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东路 800 号
   联系人:胡周斌、姚琰
   电话:021-38119999
   传真:021-68183939
   邮政编码:201315
   2、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联系人:张帆
   电话:010-58328888
   传真:010-58328764


                                    4
邮政编码:100033
3、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层
联系人:赖达伦
电话:0755-21899325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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