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明装备: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5-27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
经过了必要的批准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大力




冯正权




杨迎建




                                                    2017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