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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明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30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华明电力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两家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事项,能够优化整合内部资源综合利用业务板块,降低营运
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被吸收合并的全资子公司,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两家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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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栋才


      崔   源


      张   坚




                                                2019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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