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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雨虹: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07-17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8-10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7 月 11 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

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54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

关方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问询函》中的有关

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及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1、请结合目前你公司股票价格和“雨虹转债(128016)”转股价格等情况

补充说明本次回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回购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触发债务人

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的风险等。

    回复: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雨虹转债”自 2018 年 3 月 29 日起可转换为公

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38.48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配方

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9998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

增 6.999907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根据上述规定,“雨虹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38.48 元/股调整为 22.5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生效。截止 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股价收盘报价 17.01 元/股,较

雨虹转债转股价格低 24.57%。

    根据相关法规和《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回购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

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雨虹转债目前为第一个付息年度,不会触发回售条款中描述的“在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的情形。

    此外,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同样设置了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

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股价走势,结合公司及市场情况适时启动有关债券持有人

的保护机制。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涉及减少注册资本,

在兼顾股东及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同时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的利益

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本次回购方案同时可能面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能通过的风险;可能面临因

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

的风险;可能面临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

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2、你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 13.73

亿元。请结合本次拟回购金额、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和债务情况等分析说明公司

是否存在集中支付资金的压力及具体解决方案。
    回复: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根据回购资金规模及回购价格

情况,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完成的股份数量为准,且不超过届时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5%。本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

成,由于本次回购是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公司将根据市场及公司股价走势

择时回购,因此不存在集中支付资金的压力。

   2018年7月9日,公司发布2018年度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半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56.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26%;目前公司积极落实管理层对2018年度的工作要求,

加强对全年应收账款管理,为应对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监

管部防范应收账款风险。依托公司专项有效地调节财务结构,加强对经营性现金

流以及资产负债结构的实时把控,2018年上半年经营性现金流及应收账款情况亦

稳中向好,资产负债情况良好,具体可敬请关注公司将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的

《2018年半年度报告》。因此,本次回购计划是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

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

3-10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也有能力支付相应回购价款。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

购完成的情况为准,且不超过本次回购金额约定上限。

   此外,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如员工持股计划

顺利实施,将形成公司前期回购股份资金的回流,同时建立和进一步完善了公司、

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股东的利益。
    3、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