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8-12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
日收到常务副总裁、董事张颖女士及副总裁、董事张洪涛先生的通知,张颖女士、
张洪涛先生两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于
2018年8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
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2、资金来源:张颖女士、张洪涛先生个人自有资金。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
场买入。
4、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交易 持股 股份 持股
姓名 职务 持有股份 成交均价 持有股份
方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股) (元/股) 数(股)
(%) (股) (%)
常务副
竞价
张颖 总裁、 1,933,398 0.13 100,000 15.600 2,033,398 0.14
交易
董事
董事、 竞价
张洪涛 1,274,992 0.09 153,200 15.725 1,428,192 0.10
副总裁 交易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购买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
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5]5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张颖女士、张洪涛先生两人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
易等违规行为。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未来以自有资金,在合适的时机
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