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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雨虹: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9-06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8-12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5
  日收到董事、副总裁张志萍女士的通知,张志萍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
  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于2018年9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2、资金来源:张志萍女士个人自有资金。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
  场买入。
         4、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交易                 持股      股份   成交均                  持股
姓名        职务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方式                 比例      数量   价(元/                 比例
                             数(股)                                数(股)
                                          (%)   (股)     股)                  (%)
           董事、    竞价
张志萍                       1,452,642    0.097   70,000    15.255    1,522,642    0.102
           副总裁    交易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购买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
  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5]5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张志萍女士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未来以自有资金,在合适的时机
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