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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雨虹: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19-01-12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0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总裁刘斌先生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谭文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斌

  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总裁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谭文彬先

  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任职于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刘斌先生、谭文彬先生在任

  职期间的尽职勤勉、辛勤付出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诚挚的谢意!

      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志萍女士为公司总裁。经董事长提名,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蓓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志萍女士、张蓓

  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张志萍女士和张蓓女士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张蓓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丰富的从业经验,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董
  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张蓓女士曾因身体原因于2017年5月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一职,并在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距离本次

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未满三年,此次再次聘任其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是基于张蓓女士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及其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离任期间,张蓓女士未买卖公司股票。本次

会议召开前,张蓓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蓓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5762629

    传真:010-85762629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4号楼

    邮编:100123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2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志萍女士,1971 年出生,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财会计算机辅助管理专

业毕业,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 年至 2001 年历任北京

奥克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团委干事、团委书记。2001 年至 2006 年历任北京卡莱

尔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厅经理、技术推广科负责人。2006 年 8 月进入公

司,历任经销商管理部大区经理、部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公司

工程建材集团总裁。张志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522,642 股,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张蓓女士,1980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北京亚

太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博生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

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引力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蓓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

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情形,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条件和要求,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