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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告2018-06-26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2018年6月25日在川润股份成都工业园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于2018年6月15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自贡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为配合四川省自贡市加快推进自贡市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振兴
地方经济,自贡市大安区城乡住房保障管理局(以下简称“大安区房管局”)与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签订房屋与土地征收补偿协议。
根据《自贡市大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征决字(2016 年)第 7 号的
规定,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和《自贡
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的实施意
见》(自府发〔2013〕1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拟与大安区房管局
签署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大安区房管局拟征收的房屋与土地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大冲头
居民委员会(社区)2 组 30 号。其中,土地使用面积 105,132.8 ㎡,房屋产权
面积 42,629.45 ㎡。根据双方协商,本次交易将以现金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各项
补偿金额合计 222,052,578 元(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贰佰零伍万贰仟伍佰柒拾
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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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自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
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2、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公司 2018 年 3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 年 4 月 13 日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完成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工作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
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 股票 实际 登记 10,700,000 股 ,公司总 股本由
419,700,000 股增加至 430,400,000 股,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419,700,000 元
变更为 430,400,000 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审议同意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45,召开 2018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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