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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润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04月12日 下午 03:00(星期五)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04月11日-2019年04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04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04 月 11 日 15:00 至 2019 年 04 月 12 日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 A 座 19 层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永忠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
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数的比例(%)

   现场参会               4                 132,288,250          30.74%

   网络参会               6                    1,583,100         0.37%

       合计               10                133,871,350          31.10%


                                                                           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583,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97,2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0.42%。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2,288,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17%;
反对票 1,58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183%;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913%;反对票 1,58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08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2、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2,288,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17%;
反对票 1,58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183%;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913%;反对票 1,58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08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3、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2,288,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17%;
反对票 1,58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183%;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913%;反对票 1,58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2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08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4、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2,288,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17%;
反对票 1,58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183%;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913%;反对票 1,58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087%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5、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2,288,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18%;
反对票 1,58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919%;反对票 1,58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081%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6、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
担保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2,288,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18%;
反对票 1,58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919%;反对票 1,58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081%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2,288,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18%;
反对票 1,58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3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919%;反对票 1,58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081%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2,288,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18%;
反对票 1,58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919%;反对票 1,58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081%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2,288,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18%;
反对票 1,58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919%;反对票 1,58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081%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32,288,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18%;
反对票 1,58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18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2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919%;反对票 1,58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081%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 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4
   公司独立董事作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继东、刘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04 月 12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