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7-02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4 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5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1,1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8,000 万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9,537,524.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0,462,475.99 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7〕469
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投资进度
1. 蓝玻璃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组立
91,000.00 58,980.04 64.81%
件技改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 25,046.25 25,046.25 100.00%
合计 116,046.25 84,026.29 72.41%
2、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经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
产品的总额为 16,000 万元, 已到期理财产品共计获得投资收益 2,751.02 万元。
(2)公司经 2018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并于一年期到
期日之前及时将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026.29 万元,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 35,242.9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在 12 个月内仍将有部分募集资金
闲置。
三、 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号)
刊登于 2018 年 7 月 4 日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将上述 1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是按计划逐步进行投资建设,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安排,会
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支出,如按协定存款及贷款利率差额测算,预计全年可节约财务费用 286 万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津、法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拟继
续使用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使用的闲
置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公
司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
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的使
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必要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安信证券同意水晶光
电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关于水晶光电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