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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昌化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5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依据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1、同意聘任胡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张汉卿先生、贺小伟先生、周如一
先生、李长胜先生、谈爱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赵惠芬女士担任公司财
务负责人。
       2、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
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
       3、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上述任职人员
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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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郭旭虹          孙海琳            郭静娟




                                                      2019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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