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昌化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5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9-023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
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3:00 至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3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郁健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326,413,36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1.41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25,681,56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29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731,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3,753,79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59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021,9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47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731,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5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郁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采用现场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如下表决:
    议案 1.00: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408,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8,5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5%;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408,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8,5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5%;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408,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8,5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5%;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408,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8,5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5%;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408,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8,5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5%;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及 2019
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394,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1%;反对
1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4,5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85%;反对 1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监事薪酬及 2019 年度监事薪酬
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394,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1%;反对
1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4,5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85%;反对 1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8.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续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408,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48,5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5%;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9.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381,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2%;反对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21,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2%;反对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395,4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5,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31%;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1.0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选举朱郁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5,720,68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11.02.选举胡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5,701,28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11.03.选举张汉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5,700,171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11.04.选举卢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5,700,17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11.05.选举赵惠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5,700,17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11.06.选举贺小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5,700,18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选举朱郁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61,109 股
11.02.选举胡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1,709 股
11.03.选举张汉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0,598 股
11.04.选举卢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0,599 股
11.05.选举赵惠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0,599 股
11.06.选举贺小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0,609 股
议案 12.0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01.选举郭旭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5,720,67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12.02.选举孙海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5,700,17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12.03.选举郭静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5,700,17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选举郭旭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61,099 股
   12.02.选举孙海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0,599 股
   12.03.选举郭静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40,599 股
   议案 13.00: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3.01.选举蒋晓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25,720,67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2.选举叶士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25,700,171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3.选举李国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25,700,172 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选举蒋晓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061,099 股
   13.02.选举叶士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040,598 股
   13.03.选举李国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040,599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刘晓海、孙维平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