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 司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 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 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我们认为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 自有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 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 度,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理财事项。 独立董事: 孙 骏 陈 亮 刘焕峰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