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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桂林三金: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3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8-022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
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11时在广西桂林市
金星路一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淑霖女士主持,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票3票,反对
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一)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拟用于回购的金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实
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
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条件下,若按此次回购资金最高额计算,预计回购股份约
为 15,625,000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65%。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
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
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
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
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包括
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相应回购股份。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
者终止实施本回购预案。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3)根据实际回购情况,以及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减
少注册资本实施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 行
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4)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
体实施预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成
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