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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桂林三金: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编号:2019-023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
    4、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回购
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本次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票6,821,200股,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为583,378,800股。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桂林市金星路一号公司一楼会议厅
    4、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17: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年5月15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5:00至2019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 主持人:副董事长王许飞先生
    6、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
449,948,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2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13人,代表股份447,824,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639%。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123,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
4,318,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2,194,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2%。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123,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0%。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447,975,6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6%;74,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 1,897,979 股 弃 权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218%。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447,975,6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6%;74,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 1,897,979 股 弃 权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218%。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447,975,6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6%;74,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 1,897,979 股 弃 权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218%。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447,975,6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6%;74,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 1,897,979 股 弃 权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218%。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447,975,6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6%;74,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 1,897,979 股 弃 权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218%。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448,048,2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777%;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 1,897,979 股 弃 权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418,37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22%; 2,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1,897,979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14%。
    7、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447,975,6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6%;74,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 1,897,979 股 弃 权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218%。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447,975,3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5%;74,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 1,898,279 股 弃 权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345,47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141%;74,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75%;1,898,279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84%。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447,975,6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16%;74,6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 1,897,979 股 弃 权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218%。
    本提案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447,896,0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439%;154,2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 1,897,979 股 弃 权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266,17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777%; 154,2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08%;1,897,979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1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447,967,58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598%;82,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 1,897,979 股 弃 权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337,67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335%;82,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51%;1,897,979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14%。
    五、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2018年任职的原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骏先生、陈
亮先生、刘焕峰先生分别向股东大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9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程益群       高毛英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