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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独立董事对《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浙江万马聚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2017-09-27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浙江万马聚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经事
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基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关联交易
情况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其实施对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不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投资设立孙
公司浙江万马聚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给董事会
审议。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杜烈康、 邹峻、阎孟昆
                                                     2017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