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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与浙江中科应化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6-13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33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中科应化签订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与浙江中科应化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友

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各方针对具体合作事宜,需另立书面说明,

作为协议的补充协议。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

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披露的框架协议无后续进展或未达预期

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

用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应化所”)——浙江中科应用化学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科应化”)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在杭州签

                               -1-
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万马新智造、新材料、新能源

等产业的技术需求,发挥长春应化所和浙江中科应化的技术优势,指

导和帮助万马股份解决具有战略性、关键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问

题,合作开展课题研究,为公司自主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和保障。

    本协议签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始建于 1948 年 12 月,现已发展

成为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技术创新研究及产业化于一体,在国

内外享有崇高声誉和影响的综合性化学研究所,是我国化学界的重要

力量和创新基地。长春应化所高擎发展应用化学,共取得科技成果

1200 多项,其中包括高分子热缩材料等重大科技成果 450 多项,创

造了百余项“中国第一”,荣获国家自然、发明、科技进步奖 60 多

项,院省(部)级成果奖 400 余项;申请国内和国际专利 2100 多项、

授权 1900 多项,建成了 3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 个国家级分析测试

中心、2 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和 1 个中科院工程化研发平台。成批成

建制地向 30 余个新兴科研机构和新兴企业输送专业人才 1200 多人,

被誉为“中国应用化学的摇篮”。学科方向: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无

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和物理化学和应用化学,拓展生物化工


                             -2-
学科。主要研究领域:聚焦先进材料、资源生态环境和人口健康等三

大领域。先进材料领域布局先进材料设计、先进结构材料、先进复合

材料、先进功能材料与器件、先进能源材料与器件、电分析仪器等 6

个主要研究方向;资源生态环境领域布局环境友好材料、水处理与净

化技术、绿色低碳化学过程与洁净分离工艺、生物质绿色高值化利用

等 4 个主要研究方向。长春应化所建有: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

实验室、电分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稀土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高分子材料重点实验室、中科院合成橡胶重点实

验室、高分子复合材料工程实验室(中国科学院高分子复合材料工程

化研发平台)、国家电化学和光谱研究分析中心等。长春应化所在高

分子化学与物理、电分析化学、稀土化学与物理等三大主学科领域具

备核心竞争优势。

   浙江中科应化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中科应化法定代表人:那天海,注册资本

2,285.71 万元,主营业务:高分子材料、无机材料、精细化学品的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化工工艺设计、化工工程

设计、化学物质检测、材料性能检测的服务等。注册地:浙江省杭州

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星港路 1589 号。浙江中科应化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浙江中科应化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3-
    (一)战略合作方向

    1.加强战略研究,探索新方向。(1)双方共同组织专家,根据

万马股份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开展相关战略研究和咨询活动,共

同参与万马股份创新战略规划和科技发展规划的研究,针对行业内的

新产品、新方向,为万马股份的科学规划、决策提供咨询建议;(2)

充分发挥浙江中科应化的技术优势,围绕机车车辆、工业智能设备、

军品等方面的线缆和材料,与企业联合攻关、联合开发,为课题亟需

解决的技术难题和攻克目标提供技术理念、人才引荐,根据课题需求

推荐合适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

    2.加快现有新成果的落地及应用。双方共同参与万马股份近几年

现有新成果的盘点与探讨,总结企业核心技术优势与重点关注产品,

利用长春应化所的领域资源与学术经验为现有新成果的落地计划提

供可行性建议与意见,同时为新成果应用到省级、国家级重点项目提

供相关渠道,进一步推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

    3.开展人才交流与培养工作。(1)充分发挥浙江中科应化人才

优势,双方定期或不定期互派学者、专家、技术人员进行科技和学术

交流。(2)引进博士生到万马博士后流动站参与企业新项目的开发,

通过立项评审、中期评审、结题汇报评审的形式,培养复合型人才,

从而实现共赢。(3)企业成为产学研基地,为科研生提供相关实践

学习机会、指导思想与管理理念。

    4.项目合作。(1)双方共同合作研究有关科研项目,成立科研

课题组,开展技术研究和攻关,共同申请相关科研项目,定期组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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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评审会,对项目进行考核评定,探讨及制定下一阶段项目计划,并

为项目提供所需资源,保证项目及时落地。(2)加强相互的信息沟

通,互相传递国内外重大科技交流和学术活动的有关信息,共享相关

实验室、研究室、科研车间、技术中心等设施,为人才交流、项目研

发和产业化提供便利。

    5.平台基本建设合作。利用浙江中科应化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及

万马股份的资金资源,结合双方合作的需求,共同开发平台基础设施

建设,谋求双方的共同发展壮大。

    (二)合作方式

    1.双方合作采取以项目为主要纽带,充分发挥应化所现有科技基

础和产业基础条件,推进产学研结合或共建合作联盟,由双方积极推

动,围绕在机车车辆、工业智能装备、军工以及非电缆领域的材料等

方面,发展多种类型的合作方式,推动产业资本合作。

    2.双方积极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不断提升

双方的合作规模和水平;推动利用浙江中科应化的创新和教育资源为

万马股份进行人才培养和培训。

    3.在协议框架下,浙江中科应化应该与万马股份相关单位就具体

项目签订协议;浙江中科应化在内部资源和资金分配方面给予倾斜支

持;万马股份给予设备、资金等资源保障。

    (三)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6 月 12 日至 2021 年 6 月 12 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
    1.公司本次与长春应化所浙江中科应化所达成战略合作,符合公

司战略规划,公司愿与浙江中科应化所等国内材料领域顶尖的专业研

究机构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借助科研机构研发实力,公司力争在材料

等领域寻求新的技术突破,为提升公司技术成果应用能力、未来产品

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2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因此造

成公司对相关方形成业务或技术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双方签署的仅为框架协议,具体合作细节、签订时间、执

行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风险。

    2.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技术、市场、价格、

汇率等方面不确定性风险。

    3.本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

事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其他具体协议为准。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披露

的框架协议无后续进展或未达预期的情况。未来 3 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无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无减持计划。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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