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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开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5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
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支持控股公司杭州丰禾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端井下仪器研发制
造基地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其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工
程建设项目授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合同授权公司董事长
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上述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偿付债
务的能力,且少数股东已承诺按照出资比例为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承
担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二、关于增加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
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
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
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独立董事:

    金炳荣                      孙大建                       袁   朗

                                                       2018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