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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开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 23 号、会计准
则 24 号和会计准则 37 号规定执行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公司财务报表格
式执行《关于修订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进行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对 2018 年度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等均无影响。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
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
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
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
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等。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2、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
23 号、会计准则 24 号和会计准则 37 号规定执行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公
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文件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由于公司目前未开展相关业务,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对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
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1)新设“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原“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项
目。
    (2)新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原“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项
目。
    (3)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4)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5)将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6)将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7)将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调整情况:
    (1)新设“研发费用”项目,单独列示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中的研发费用。
    (2)“财务费用”项目下增设“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项目下列报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3、现金流量表项目调整情况:
    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
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公司本次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依据财政部文件执行,对 2018 年度资产
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等均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