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其软件:监事会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2018-09-08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
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授予已满足《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摘要规定的授予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9 月 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1 名激
励对象授予 8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