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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其软件: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2019-04-30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利润
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
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经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


    一、 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所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外部
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
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按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净利润的孰低者的 5%向股东分配股利,且公司最近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重对股东稳定、合理的回报;公司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社
会公众股东的意见;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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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公司 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实施计划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
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下,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
分配。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除公司特殊情况外,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净利润的孰
低者的 5%,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前款所称“特殊情况”是指: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
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
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研发项目投入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4、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负。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上述方案
发表明确意见,同时公司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交流的平台、投资
者专线电话、来访接待等渠道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就上述方案的意见和
诉求。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监事会
应对利润方案的制定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股东大会审议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事项,
除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外,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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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应在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如有)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
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预
计经营状况、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若公司未
发生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东回报规
划执行,不需另行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
并结合股东、独立董事意见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应当对回报规划发表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3、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确有必要对公司
即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董事会进行专
题论述,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制定三年回报规划调整方案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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