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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络互动: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2018-04-25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宏、董玮、潘斌)作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
为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
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17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
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股
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7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题讨
论,对董事会规范运作并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2017年度出席
会议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2017年度董事会召开次数                                 12

李宏          独立董事       12         0          0                否

董玮          独立董事       12         0          0                否

潘斌          独立董事       12         0          0                否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和委托其他非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暨收购
资产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暨在杭州自建智能硬件研发基
地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及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转让Mountain Capital Fund,L.P.基金份额的议案”、
“关于开展信用卡房屋租金分期付款金融服务合作并拟提供对外担保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募集资金2016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
方式暨收购相关资产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9、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对“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发
表了独立意见。
    10、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加强了内审部门的日常监督强度,进而开展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对相
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以达到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
升、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制度》,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学习。
    3、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的委员,2017年积极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切实履行
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
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本人联系方式
    Email:
    李宏:homerlh@139.com
    董玮:dwzy1023@gmail.com
    潘斌:farmerpan@vip.sina.com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报告人:董玮、李宏、潘斌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