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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络互动: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联络互动          公告编号:2018-074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发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0),并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会议通知的公

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4 日—2018 年 11 月 15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5 日

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4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3、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何志涛先生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10 号院方恒时代中心 3 号楼联

络大厦 18 层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共 1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49,451,762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29.8304%。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647,800,1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75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1,65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59%。

    2、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2 人,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4,125,8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79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9,171,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8%;反对 2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845,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9%;反对 2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

效的。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