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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迅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2018-01-29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登记数量:1,740 万股。
    2、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上市日:2018 年 1 月 31 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
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向 5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 年 1 月 2 日
    2、授予价格:9.55 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核心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
    4、授予人数:521 人
    5、授予数量:1,740 万股
    6、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光迅科技 A 股普通股
    7、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数量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4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票的份额(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相关核心骨干人员(521 人)           1,740           100.00%           2.77%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整个计划有效期为 5 年。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 24 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为解锁期。在锁定期
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限制性股票而取
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激励对象因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
   第一次解锁                                                              1/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
   第二次解锁                                                              1/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0 个
   第三次解锁                                                              1/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出具了《武汉光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E10008 号),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公司通过
向 521 名激励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40.00 万股,募集资金合
计 人 民 币 166,170,000.00 元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所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66,170,000.00 元 ,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17,400,000.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148,770,000.00 元。截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
币 646,300,752.00 元,股本 646,300,752.00 元。

四、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办理完限制性股票变更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增发股份登记证明》。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4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628,900,752
股增加至 646,300,752 股。在本次股份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单独持有公司 285,748,3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4%。
    本次授予完成后,烽火科技持有的股份数不变,烽火科技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4.21%。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流通股               6,131,008                 17,400,000        23,531,008

无限售流通股             622,769,744                          0        622,769,744

合计                     628,900,752                 17,400,000        646,300,752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
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 月 2 日,在 2018 年-2021 年将按照各期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
票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 12,693 万元,则 2018 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成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票(万股)        本(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740          12,693       4,584         4,584       2,468        1,058

    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4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4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2.77%,
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
按新股本 646,300,752 股摊薄计算,2016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44 元。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