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5-30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 15:30 在公司 432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
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表决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会 7 名监事和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
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 元(含
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武汉
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 9.55 元/股调整为 9.38 元/股。同时,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 2018 年 5 月 29 日为授予日,授予 9 名激励对象 136.2 万股限制性股
票。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胡广文、金正旺为本
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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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
讯网。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暂缓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136.2 万股。本
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646,300,752 元变更为 647,662,752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646,300,752 股变更为 647,662,752 股。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作出相关修订,
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修订后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章程的修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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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一、原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6,300,752 元。
修订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7,662,752 元。
二、原章程: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646,300,7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
通股。
修订为: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647,662,7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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