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工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21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相关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管理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和管理实际调整管理机构,可以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晰管理层次,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我们同意
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二、关于任免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组织机构调整和工作分工需要,董事会决定免去谷夕良先生总经理职
务,聘任庞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此项人事变动是公司在组织架构调整的基础上,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做出的工作分工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工作造成重大影
响,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
我们一致认为:庞博先生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其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条件,未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的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免去谷夕良先生总经理职务,
聘任庞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关于任免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组织机构调整和工作分工需要,董事会决定免去聂军波先生副总经理职
务,聘任谷夕良先生、朱本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此项人事变动是公司在组织
架构调整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做出的工作分工调整,不会对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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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
我们一致认为:谷夕良先生、朱本会先生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条件,二人均未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名、
聘任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免去
聂军波先生副总经理职务,聘任谷夕良先生、朱本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关于提名刘淑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淑君女士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刘淑君女士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提
名刘淑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李志宏
王春和
张双才
韩志国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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