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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深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9-11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9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张淑玉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陈怀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仅设立审计委员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暂不设立,

公司管理工作需要时,另行设立。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淑君(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春和(独立董事)、张淑玉(董事)
    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与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委派董事和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规
定,为加强各子公司管理,委派以下人员担任各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监事:
    1、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委派杨建华先生、任京建先生、
叶现军先生、庞博先生、井成铭先生担任金牛研磨董事会董事,杨建华先生任董
事长。

    2、委派陈怀荣先生担任美国先锋工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委派程辉先生担任博深美国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4、委派张淑玉女士担任加拿大赛克隆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5、委派庞博先生担任博深普锐高(上海)工具有限公司、河北博深贸易有
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6、委派侯俊彦女士担任博深工具(泰国)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7、委派靳发斌先生为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博深普锐高(上海)工具
有限公司和河北博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以上人员按照《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工作,未尽程
序按照各子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继续聘任庞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聘任张龙先生、侯俊彦女士、井成铭先生、陈哲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张建

明先生为财务总监。

    聘任井成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聘任牛保华女士为公司审计部主任,聘任张贤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

代表。(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 0311-85962650

    传真: 0311-85965550

    电子邮箱:bod@bosun.com.cn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大道 289 号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董事长陈怀荣先生简历

    陈怀荣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1998 年至 2003 年,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 年至今任本公司

董事长。曾获河北省优秀企业家、石家庄市第十届优秀企业家、河北省优秀经营

管理者等荣誉。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东营博深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

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超硬材料分会副理事长。

    陈怀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51,316,8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72%,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

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陈怀荣先生与吕桂芹女士、任京建先生、程辉先生、张淑玉女士合计持有公

司股票 199,722,5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6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

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庞博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7

年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2008 年至 2012 年在美国辉瑞投资有限公司销售及市场

部门从事管理工作;2013 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13 年至 2018 年 7 月任公司营

销总监。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9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

    庞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庞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吕桂芹女士为母

子关系,吕桂芹持有本公司股票 48,327,7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4%,除此

之外,庞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张龙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化第十二建设公司无损检测工程处副主任,石家庄维

达工贸公司经理,中化十二建设公司综合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化十

二建设公司石家庄兴化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4 月至今在本公

司工作,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轨道交通装备事业部总经理。

    张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龙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侯俊彦女士,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

程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99 年 8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车间技术员、

质量办质量工程师、副主任、市场部副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

理、人力资源总监,2014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侯俊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侯俊彦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井成铭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

济师。2002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2006 年 10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2 年 4 月至

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

    井成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井成铭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张建明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

计师。1999 年 6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1999 年 6 月至 2010 年 7 月,在本公司财

务部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财务部主任,2010 年至 2012 年 4 月任审计部主任。

201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建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陈哲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

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陶瓷工具部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采购部经
理。2019 年 9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哲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怀荣先生为父

子关系,陈怀荣持有本公司股票 51,316,8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2%,除此

之外,陈哲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附件三:审计部负责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牛保华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

计师。2003 年 9 月至今在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审计部主任。

    牛保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贤哲先生,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

年 11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 年 6 月至今在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4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张贤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