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关于披露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核查意见的提示性公告2020-01-21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相关核查意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汶上海纬
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86.5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等事项(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已获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博深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项
出具了《关于博深股份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
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之专项核查意见》、《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关于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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