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博深股份: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2020-01-21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博深股份股票价格波动

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博深股份”)按照《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对股
票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上市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自2019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2019年8月23日为本次停牌前第1个交易日,2019
年7月26日为本次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9
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3日)博深股份、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证监

会制造业指数(883020.WI)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股票价格/指数        公司股票价格/指数
           项目                                                                  变动率
                               (2019 年 7 月 26 日)   (2019 年 8 月 23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
                                                9.45                      8.90   -5.82%
           (元)
     中小板综合指数
                                             8842.85                   8832.63   -0.12%
       (399101.SZ)
     证监会制造业指数
                                             3336.90                   3364.67   0.83%
       (883020.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5.70%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6.65%


     由上表可见,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博深股份股价在股价敏感

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不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相
关标准。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
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朝                   徐有权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1 日